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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原標題:美國|《每一個學生成功法案》取代《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案》
2015年12月10日,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每一個學生成功法案》(Every Student Succeeds Act),以取代已經施行10多年的《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案》(No Child Left Behind)。
此前,為改善美國基礎教育(K-12)的質量,美國參議院和眾議院歷經半年多,於11月19日在美國眾議院和參議院協商委員會上達成一致協議,形成瞭這份《每一個學生成功法案》。
據瞭解,這已經不是美國第一次修改針對基礎教育質量的法案。
▲1983年,美國高質量教育委員會提出《國傢處在危險中:教育改革勢在必行》的報告。
這一著名的報告以及80年代其他相似的報告,引導瞭當時的教育改革運動。美國各州制定瞭較高的畢業要求,統一瞭課程的管理,增加瞭對教師和學生雙方的考核,提升瞭對教師的資格要求,還強化瞭高中學術性核心課程,並開始提供豐富的高中選修課程。
▲1985年,《普及科學——美國2061計劃》出臺。
美國各學區進一步強調計算機知識、傢庭作業和基本技能;制定瞭參與運動的最低標準;延長瞭在校時間和學年長度。
▲1991年,老佈什總統簽署《美國2000年教育戰略》。
當時美國學生的學術能力測驗成績逐漸穩定,聯邦政府在建立統一國傢標準的同時,開始強調文化的多樣性。
這一法案鼓勵傢長根據學生的興趣以及各校的教學情況,為學生選擇合適的私立學校或公立學校。州政府將學生的學費以券票形式直接付給所選學校或傢長。雖然這一做法促進瞭校際之間的辦學競爭,但這種具有市場價值取向的選擇,沖擊瞭美國以公立教育為基礎的教育體系,也引起瞭很大的爭議。
▲1994年,克林頓總統簽署《美國教育改革法》。它提高瞭四年級、八年級、十一年級學習方面的嚴格程度。
在內容標準上,除瞭強調知識,還強調批判性思維和解決問題技巧的運用。同時鼓勵專業組織鑒定教育評價標準和方法,而建立這些標準的機構是像國傢科學教師協會和國傢社會研究委員會這樣的專業組織。此外,美國教育部為制定標準的專業團體和機構提供資金支持。
▲2002年,佈什政府推出《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案》,試圖解決美國中小學教育質量低下的問題。
對於《每一個學生成功法案》,奧巴馬稱,這將改變《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案》中,聯邦政府對學校嚴格的考核評級制度,這種考評使得學校壓力重重,甚至成為學校發展的負擔。
不過他也承認,《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案》的目標是正確的——承諾教育每一個兒童的教師都是優秀的教師,學校必須確保每一個學生都獲得達到一定質量的教育。
《不讓一個學生掉隊法案》確實提升瞭整個教育的質量,但是聯邦政府考核並且定級的壓力,使得學校忙於應付每年的測試,這甚至成為一些中小學日常工作的“指揮棒”。
《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案》出臺時,曾經被認為是1965年以來美國最重要的中小學改革法,這份1000多頁的龐大法律文件主要內容包括:
1、建立中小學教育責任制;
2、給地方和學校更大的自主權;
3、給孩子父母更多的選擇;
4、保證每一個孩子都能閱讀;
5、提高教師質量;
6、檢查各州學生的學習成績;
7、提高移民兒童的英語水平。
中小學教育責任制的總目標,是規定全國所有學生的閱讀、數學和科學的成績,在2014年前必須達到熟練水平(proficiency,大約相當於A、B、C、D等級分中的B等級)。
為瞭實現這一總目標,各州必須根據學生目前的學業水平和總目標之間的差距,制定一個逐年遞進的適當年度進步率(Adequate Yearly Progress,AYP)。
各州要對三至八年級學生進行年度數學和閱讀統考,高中階段至少考一次,2007-2008學年後增考科學。各校各類學生的參考率不能低於95%,每年的考試結果要對照當年度預訂進步率進行評價,看是否達到目標。
未達標的學校將受到懲罰——
如果連續兩年不達標,學校就會被貼上“需改進學校”的標簽,接受NCLB法第1條款資金的學校,還得給予學生轉校的權利;
如果連續3年不達標,學校就得為來自貧困傢庭的學生提供各種補充服務,如課後個別輔導、周末補課等;
如果連續4年不達標,學校就必須更換教師或課程;
如果連續5年不達標,學校就得重組、關閉或由州接管。
在不少學者看來,《不讓一個學生掉隊法案》確實提升瞭美國整個K12教育的質量。
為瞭實施這一法案,美國政府大幅度增加瞭中小學教育撥款。有研究表明,這場改革在提高學生,尤其是處境不利的學生的閱讀和數學成績方面,取得瞭顯著成效。並且民意調查發現,大多數美國民眾對這一法案持支持態度。
但是2002年之後,隨著這一法案的實施,對此法案的批評也越來越多。
最主要的是,這一法案給各州的學校教師包括學生,都增加瞭不小的壓力。因為每年的考核與懲罰措施密切相連,因此這一法案被認為是學校日常工作的指揮棒。
在年度測評、達標評價和逐步升級的懲罰壓力下,各中小學都程度不同地采取瞭應對措施。
首先是學校越來越重視州考科目的教學,在時間、資源、教師等各個方面都予以加強。而不考的科目,包括社會學習、美術、音樂、職教、體育和外語等,則被大大地削弱,甚至被放棄。
在法案實施期間,曾經有州的人文學科委員會報告,這一法案導致該地區學校1至5年級社會學習課課時減少瞭3成以上。
其次,為瞭達標,不少中小學延長學校上課時間,並且在放學後補課,縮減學生的休息時間。甚至有學校迫於考核的壓力,取消瞭高年級學生午餐後的15分鐘休息時間。理由是:在提高考分的壓力下,教學比休息更重要,學生們在午餐時已經休息過瞭。
據瞭解,在過去10多年中,美國各州落實這一法案的情況並不均衡。有一些州甚至為此降低瞭達標的標準。數據顯示,《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案》頒佈後,美國學生語言測試得分有所提高,但是閱讀成績和數學成績分別有所下降。
《每一個學生成功法案》終結瞭原本規定的聯邦以測試成績為基礎的問責制,代之以州問責制,將控制教育的權力歸還給各州和地方學區。
據美國眾議院教育與勞工委員會網站對新法案的介紹,新法案顯著簡化和減少瞭現有聯邦項目的數量,用綜合的州設計制度(State-designed system),替代現行法律下統一的“適當的年度進步”聯邦問責制,並且減少瞭不必要的測試。
各州的問責制以對學校的創新性評估為基礎,利用多種方法來評估學校績效,而不僅僅依靠考試分數。
▲新的法案保留全州范圍內閱讀和數學在三至八年級每年的測試,另外在高中測試一次,科學科目的測試在三年級到十二年級之間進行三次。各州可以靈活開發並實施創新性評估。
各州將向教育部長提交計劃,概括地描述他們的除油煙機問責制,以確保計劃與法律一致。
▲新法案要求各州改善本州5%最困難的學校、輟學率高的高中學校以及那些任何學生群體一直表現不佳的學校的學生學習,確保所有學生都達到目標。
法案確保各州能夠選擇他們自己的具有挑戰性的閱讀和數學學業標準,與沒有聯邦幹預的高等教育銜接。
▲新法案改進瞭問責制。確保各州關註學習英語學生的獨特需求。包括低收入傢庭的學生、有色人種學生、殘障學生、英語學習者以及處於移民狀態、無傢可歸狀態的學生、寄養兒童和與軍事關聯的兒童。並且授權教育部長為低收入和英語學習者的教育分配額外的資金。
法案認同無傢可歸的學生所面臨的特殊挑戰,並為他們註冊、入學和在學校取得成功提供必要的支持。
▲新法案為各州和學區提供資源或活動,支持教師、校長和其他教育者,包括為新教師提供高質量的培訓服務,為教師提供持續的基於證據的專業發展,為招聘新教育工作者提供機會。
▲法案還結束瞭聯邦強制性教師評價。同時,法案授權專用資金來支持重要優先事項,包括創新、教師質量、課外項目,增加接受STEM教育、藝術教育的機會,促進學習、安全和健康、社區參與學校,以及其他優先事項。啟動學前發展資助計劃(Preschool Development Grants Program),利用現有的資金來支持那些計劃改善合作、質量以及增加早期兒童教育機會的州,該計劃將由美國衛生與公共服務部(U.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和教育部共同負責。
據華東師范大學國際與比較教育研究所、課程與教學研究所教授,上海紐約大學文理學院副院長趙中建介紹,《每一個學生成功法案》的最大特點是,將控制教育的權力歸還給各州和地方學區,從而終結瞭《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案》所規定的聯邦以測試為基礎的問責制度。
從美國一些媒體報道的標題中可以明確看到這一顯著特征或變化——
《華爾街雜志》社論指出,《每一個學生成功法案》“代表瞭25年來聯邦對於各州控制的最大轉移”;
《紐約時報》則認為,新法案代表著“一個時代的終結,即聯邦政府咄咄逼人似地控制公立學校成績的時代的終結,從而將控制權歸還於各州和地方學區。”
趙中建稱,在問責方面,《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案》的一個原則,是學校必須提高所有學生的學業成績,並且要求學區通過考試分數和其他的措施來確保少數族裔分組每年取得進步,但實際上許多州發現這樣的目標是不切實際的。
而《每一個孩子成功法案》則規定將問責的目標完全歸還於各州,各州雖要向聯邦教育部提交其問責計劃,但教育部監管的作用是有限的。各州和地方學區的決策者有權為瞭其基於證據的學校改善而構建有力的問責制度。
在幹預補救措施方面,《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案》要求希望獲得聯邦資助經費的州特別關註那些“失敗學校”去有效地提升考試成績。盡管最初的幹預措施是比較柔性的,但如果五年後學校成績改善仍然有限,則要求解雇校長和大多數教師員工,學校須轉為特許學校,要延長學年日期或每天的在校時間,甚或學校被完全關閉。
《每一個孩子成功法案》雖然界定瞭何為需要進行幹預的學校,但對應該如何進行幹預則涉及甚少。由各州自己界定的評估分數底部之5%的學校、畢業生少於67%的高中,或弱勢群體學生學業成績始終不佳的學校,都可被認為是“失敗學校”且可以被州政廚房油煙處理府接管,但並未明確規定各州對此類學校需要做些什麼。
盡管《每一個學生成功法案》即將付諸實施,同時也已獲得太多的贊揚和掌聲,但其未來的前景及其對美國教育改革所能產生的意義,目前也備受質疑。
美國名為“第三條道路”(Third Way)智庫的教育政策顧問希勒爾(Tamara Hiler)指出:“我並不認為,傢長在明年將孩子送入根油煙靜電機據新的聯邦立法辦學的學校時,會註意到有什麼不同,他們可能註意到的唯一的事,就是他們的州或學區或許會減少考試的次數,而更多的考試是他們孩子前幾年所一直面臨的。”
不過,《每一個學生成功法案》對於美國中小學教育發展和改革會產生怎樣的影響,還需要未來的教育實踐來證明。
(來源:文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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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0日,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每一個學生成功法案》(Every Student Succeeds Act),以取代已經施行10多年的《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案》(No Child Left Behind)。
此前,為改善美國基礎教育(K-12)的質量,美國參議院和眾議院歷經半年多,於11月19日在美國眾議院和參議院協商委員會上達成一致協議,形成瞭這份《每一個學生成功法案》。
據瞭解,這已經不是美國第一次修改針對基礎教育質量的法案。
▲1983年,美國高質量教育委員會提出《國傢處在危險中:教育改革勢在必行》的報告。
這一著名的報告以及80年代其他相似的報告,引導瞭當時的教育改革運動。美國各州制定瞭較高的畢業要求,統一瞭課程的管理,增加瞭對教師和學生雙方的考核,提升瞭對教師的資格要求,還強化瞭高中學術性核心課程,並開始提供豐富的高中選修課程。
▲1985年,《普及科學——美國2061計劃》出臺。
美國各學區進一步強調計算機知識、傢庭作業和基本技能;制定瞭參與運動的最低標準;延長瞭在校時間和學年長度。
▲1991年,老佈什總統簽署《美國2000年教育戰略》。
當時美國學生的學術能力測驗成績逐漸穩定,聯邦政府在建立統一國傢標準的同時,開始強調文化的多樣性。
這一法案鼓勵傢長根據學生的興趣以及各校的教學情況,為學生選擇合適的私立學校或公立學校。州政府將學生的學費以券票形式直接付給所選學校或傢長。雖然這一做法促進瞭校際之間的辦學競爭,但這種具有市場價值取向的選擇,沖擊瞭美國以公立教育為基礎的教育體系,也引起瞭很大的爭議。
▲1994年,克林頓總統簽署《美國教育改革法》。它提高瞭四年級、八年級、十一年級學習方面的嚴格程度。
在內容標準上,除瞭強調知識,還強調批判性思維和解決問題技巧的運用。同時鼓勵專業組織鑒定教育評價標準和方法,而建立這些標準的機構是像國傢科學教師協會和國傢社會研究委員會這樣的專業組織。此外,美國教育部為制定標準的專業團體和機構提供資金支持。
▲2002年,佈什政府推出《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案》,試圖解決美國中小學教育質量低下的問題。
對於《每一個學生成功法案》,奧巴馬稱,這將改變《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案》中,聯邦政府對學校嚴格的考核評級制度,這種考評使得學校壓力重重,甚至成為學校發展的負擔。
不過他也承認,《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案》的目標是正確的——承諾教育每一個兒童的教師都是優秀的教師,學校必須確保每一個學生都獲得達到一定質量的教育。
《不讓一個學生掉隊法案》確實提升瞭整個教育的質量,但是聯邦政府考核並且定級的壓力,使得學校忙於應付每年的測試,這甚至成為一些中小學日常工作的“指揮棒”。
《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案》出臺時,曾經被認為是1965年以來美國最重要的中小學改革法,這份1000多頁的龐大法律文件主要內容包括:
1、建立中小學教育責任制;
2、給地方和學校更大的自主權;
3、給孩子父母更多的選擇;
4、保證每一個孩子都能閱讀;
5、提高教師質量;
6、檢查各州學生的學習成績;
7、提高移民兒童的英語水平。
中小學教育責任制的總目標,是規定全國所有學生的閱讀、數學和科學的成績,在2014年前必須達到熟練水平(proficiency,大約相當於A、B、C、D等級分中的B等級)。
為瞭實現這一總目標,各州必須根據學生目前的學業水平和總目標之間的差距,制定一個逐年遞進的適當年度進步率(Adequate Yearly Progress,AYP)。
各州要對三至八年級學生進行年度數學和閱讀統考,高中階段至少考一次,2007-2008學年後增考科學。各校各類學生的參考率不能低於95%,每年的考試結果要對照當年度預訂進步率進行評價,看是否達到目標。
未達標的學校將受到懲罰——
如果連續兩年不達標,學校就會被貼上“需改進學校”的標簽,接受NCLB法第1條款資金的學校,還得給予學生轉校的權利;
如果連續3年不達標,學校就得為來自貧困傢庭的學生提供各種補充服務,如課後個別輔導、周末補課等;
如果連續4年不達標,學校就必須更換教師或課程;
如果連續5年不達標,學校就得重組、關閉或由州接管。
在不少學者看來,《不讓一個學生掉隊法案》確實提升瞭美國整個K12教育的質量。
為瞭實施這一法案,美國政府大幅度增加瞭中小學教育撥款。有研究表明,這場改革在提高學生,尤其是處境不利的學生的閱讀和數學成績方面,取得瞭顯著成效。並且民意調查發現,大多數美國民眾對這一法案持支持態度。
但是2002年之後,隨著這一法案的實施,對此法案的批評也越來越多。
最主要的是,這一法案給各州的學校教師包括學生,都增加瞭不小的壓力。因為每年的考核與懲罰措施密切相連,因此這一法案被認為是學校日常工作的指揮棒。
在年度測評、達標評價和逐步升級的懲罰壓力下,各中小學都程度不同地采取瞭應對措施。
首先是學校越來越重視州考科目的教學,在時間、資源、教師等各個方面都予以加強。而不考的科目,包括社會學習、美術、音樂、職教、體育和外語等,則被大大地削弱,甚至被放棄。
在法案實施期間,曾經有州的人文學科委員會報告,這一法案導致該地區學校1至5年級社會學習課課時減少瞭3成以上。
其次,為瞭達標,不少中小學延長學校上課時間,並且在放學後補課,縮減學生的休息時間。甚至有學校迫於考核的壓力,取消瞭高年級學生午餐後的15分鐘休息時間。理由是:在提高考分的壓力下,教學比休息更重要,學生們在午餐時已經休息過瞭。
據瞭解,在過去10多年中,美國各州落實這一法案的情況並不均衡。有一些州甚至為此降低瞭達標的標準。數據顯示,《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案》頒佈後,美國學生語言測試得分有所提高,但是閱讀成績和數學成績分別有所下降。
《每一個學生成功法案》終結瞭原本規定的聯邦以測試成績為基礎的問責制,代之以州問責制,將控制教育的權力歸還給各州和地方學區。
據美國眾議院教育與勞工委員會網站對新法案的介紹,新法案顯著簡化和減少瞭現有聯邦項目的數量,用綜合的州設計制度(State-designed system),替代現行法律下統一的“適當的年度進步”聯邦問責制,並且減少瞭不必要的測試。
各州的問責制以對學校的創新性評估為基礎,利用多種方法來評估學校績效,而不僅僅依靠考試分數。
▲新的法案保留全州范圍內閱讀和數學在三至八年級每年的測試,另外在高中測試一次,科學科目的測試在三年級到十二年級之間進行三次。各州可以靈活開發並實施創新性評估。
各州將向教育部長提交計劃,概括地描述他們的除油煙機問責制,以確保計劃與法律一致。
▲新法案要求各州改善本州5%最困難的學校、輟學率高的高中學校以及那些任何學生群體一直表現不佳的學校的學生學習,確保所有學生都達到目標。
法案確保各州能夠選擇他們自己的具有挑戰性的閱讀和數學學業標準,與沒有聯邦幹預的高等教育銜接。
▲新法案改進瞭問責制。確保各州關註學習英語學生的獨特需求。包括低收入傢庭的學生、有色人種學生、殘障學生、英語學習者以及處於移民狀態、無傢可歸狀態的學生、寄養兒童和與軍事關聯的兒童。並且授權教育部長為低收入和英語學習者的教育分配額外的資金。
法案認同無傢可歸的學生所面臨的特殊挑戰,並為他們註冊、入學和在學校取得成功提供必要的支持。
▲新法案為各州和學區提供資源或活動,支持教師、校長和其他教育者,包括為新教師提供高質量的培訓服務,為教師提供持續的基於證據的專業發展,為招聘新教育工作者提供機會。
▲法案還結束瞭聯邦強制性教師評價。同時,法案授權專用資金來支持重要優先事項,包括創新、教師質量、課外項目,增加接受STEM教育、藝術教育的機會,促進學習、安全和健康、社區參與學校,以及其他優先事項。啟動學前發展資助計劃(Preschool Development Grants Program),利用現有的資金來支持那些計劃改善合作、質量以及增加早期兒童教育機會的州,該計劃將由美國衛生與公共服務部(U.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和教育部共同負責。
據華東師范大學國際與比較教育研究所、課程與教學研究所教授,上海紐約大學文理學院副院長趙中建介紹,《每一個學生成功法案》的最大特點是,將控制教育的權力歸還給各州和地方學區,從而終結瞭《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案》所規定的聯邦以測試為基礎的問責制度。
從美國一些媒體報道的標題中可以明確看到這一顯著特征或變化——
《華爾街雜志》社論指出,《每一個學生成功法案》“代表瞭25年來聯邦對於各州控制的最大轉移”;
《紐約時報》則認為,新法案代表著“一個時代的終結,即聯邦政府咄咄逼人似地控制公立學校成績的時代的終結,從而將控制權歸還於各州和地方學區。”
趙中建稱,在問責方面,《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案》的一個原則,是學校必須提高所有學生的學業成績,並且要求學區通過考試分數和其他的措施來確保少數族裔分組每年取得進步,但實際上許多州發現這樣的目標是不切實際的。
而《每一個孩子成功法案》則規定將問責的目標完全歸還於各州,各州雖要向聯邦教育部提交其問責計劃,但教育部監管的作用是有限的。各州和地方學區的決策者有權為瞭其基於證據的學校改善而構建有力的問責制度。
在幹預補救措施方面,《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案》要求希望獲得聯邦資助經費的州特別關註那些“失敗學校”去有效地提升考試成績。盡管最初的幹預措施是比較柔性的,但如果五年後學校成績改善仍然有限,則要求解雇校長和大多數教師員工,學校須轉為特許學校,要延長學年日期或每天的在校時間,甚或學校被完全關閉。
《每一個孩子成功法案》雖然界定瞭何為需要進行幹預的學校,但對應該如何進行幹預則涉及甚少。由各州自己界定的評估分數底部之5%的學校、畢業生少於67%的高中,或弱勢群體學生學業成績始終不佳的學校,都可被認為是“失敗學校”且可以被州政廚房油煙處理府接管,但並未明確規定各州對此類學校需要做些什麼。
盡管《每一個學生成功法案》即將付諸實施,同時也已獲得太多的贊揚和掌聲,但其未來的前景及其對美國教育改革所能產生的意義,目前也備受質疑。
美國名為“第三條道路”(Third Way)智庫的教育政策顧問希勒爾(Tamara Hiler)指出:“我並不認為,傢長在明年將孩子送入根油煙靜電機據新的聯邦立法辦學的學校時,會註意到有什麼不同,他們可能註意到的唯一的事,就是他們的州或學區或許會減少考試的次數,而更多的考試是他們孩子前幾年所一直面臨的。”
不過,《每一個學生成功法案》對於美國中小學教育發展和改革會產生怎樣的影響,還需要未來的教育實踐來證明。
(來源:文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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